关于开展中山大学博雅学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 作者:

根据《中山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中大党发〔2021〕14号),结合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学院现组织开展2023年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院优秀的在职青年党员教师。

二、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面貌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潜心立德树人;

(三)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有开展政治理论宣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四)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聘期一般为两年。

三、选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向学院提交《中山大学辅导员岗位自荐(推荐)表》(详见附件);

(二)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面试、考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将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名单以及相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选聘工作小组对拟选聘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批;

(五)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复核审批结果反馈给学院后,学院组织拟聘人员签订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合同补充协议,明确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岗位要求等;

(六)被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请申请人于4月16日前将表格材料提交给学院学生工作部。

 

附件: 中山大学辅导员岗位自荐(推荐)表

         

  博雅学院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周烽明,联系电话:84110565)


相关附件:
  • 中山大学辅导员岗位自荐(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