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雅学院2016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5-09-23 | 作者:博雅学院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按照《中山大学2016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2010]55号)有关工作要求,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推免招收的研究生包括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分别简称推免硕士生直博生、统称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16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及《中山大学2016年“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报考中山大学博雅学院时,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传以下材料。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2.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3. 1500-2000字的个人陈述。个人陈述表格可从博雅学院官网(网址:http://lac.sysu.edu.cn/-招生信息处下载。

4. 2016年中山大学博雅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博雅学院官网(网址:http://lac.sysu.edu.cn/-招生信息处下载。

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三、申请办法

推免生的报名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博雅学院接受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5929日(星期二)中午12:00

博雅学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初审,于929日下午17:30前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同学需于930日中午12:00前在系统上回应接受复试,不回应可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博雅学院将于930日下午17:00前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博雅学院网上公布。

博雅学院复试时间为:2015109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下午14:00-17:30

 

四、复试办法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以及复印件1份,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100分。

1.英语能力笔试(30分),闭卷考试时间:1小时。

2.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70分),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每位免试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博雅学院接受院内不同专业间的调剂,原专业复试成绩有效,无需再次复试。博雅学院接受中山大学其他院系考生的调剂申请,如调剂申请通过博雅学院的初审,博雅学院承认其他院系的复试成绩,不再组织复试。

 

五、录取

复试成绩按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申请直博生以及推免硕士生分别排序,未录取为直博生的自动进入推免硕士生进行排序。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以及排序将于20151010日(星期六)上午12:00前在博雅学院网上公布。待录取通知将于20151010日(星期六)上午12: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以及通过电话通知到考生。考生须在20151011日(星期日)晚上21:00前通过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录取,不回应可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机会。博雅学院将于20151012日(星期一)12:00前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博雅学院网站上公布。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六、体检

1)南校区 
时间 周三、周五 800-1130(验血时间930前),1430-1700
2)北校区 
时间 周二、周四 800-10301430-1600929日及108日胸透检查暂停)

3)东校区
时间 1013日、1020 9:00-12:00(验血须在上午完成),1430-1700(胸透须在下午完成)

4)珠海校区 
请自行与附属五院联系。

 

自行体检的考生须于1017日前寄回体检表。体检要求根据《中山大学2016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0564

邮箱:xielixin_sysu@163.com

通信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305栋二楼。邮编:510275

 

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山大学博雅学院。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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